为做好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意见的相关工作并结合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实际情况做出如下说明。
一、北京科技大学复试工作
(1)成立学校、培养单位两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在职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精神,核定学校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制定复试工作指导意见,并进行复试现场巡视。
(2)各培养单位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北京科技大学各培养单位应合理配置各复试小组教授、副教授比例,并应让考生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参加面试的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应根据所在培养单位制订的复试、录取细则,在结合本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基础上,强化复试考核,并应结合考生面试情况,就考生主要优缺点作出结论性评价。
(3)北京科技大学复试分数线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报考本单位学科、专业上线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复试比例,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学科、专业实际招生指标(不含推免生)的120%。各学科、专业原则上不破格复试。
北京科技大学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采矿工程、冶金工程、行政管理各专业总分分别不低于358分、360分、330分,单科不低于40分。强军计划的考生总分不低于260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总分不低于245分。
二、北京科技大学调剂工作
(1)第一志愿上线生人数不足的学术型专业,仅限校内同一学科不同培养单位已参加复试的考生中调剂;原则上不跨一级学科调剂。
(2)北京科技大学校内跨培养单位调剂、跨一级学科或领域调剂,核减调剂指标的50%。
(3)考生从第一志愿专业调出,初试成绩符合调入专业分数要求。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调剂北京科技大学外校第二志愿考生,仅限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且须经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北京科技大学的考生,如要求调剂到外校,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要求方可调剂,调剂工作由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在规定期限内统一办理手续。
三、体检工作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
四、录取工作
基本要求
1.复试成绩总分3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50分,专业面试15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各学科、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校内调剂,优先满足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录取需求;有调剂考生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应分别排序,并优先录取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跨培养单位调剂,仅限于参加校内复试未被第一志愿单位录取的考生。
2.专业课笔试低于90分、专业面试成绩低于90分、外语测试缺考、复试总成绩低于210分者、同等学力加试低于60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