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内推免生补充规定如下: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内免推生补充规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依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在基本条件和程序不变的情况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接收校内推免生有如下补充规定: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内推免生(包括工作保研推免生)也须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交至申请院系。
2、申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院专业的校内推免生推荐环节(教务处组织)的面试成绩可作为接收环节的复试成绩,不重复面试;而申请跨学院专业的校内推免生须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参加初审和复试,并将有关材料提交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