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0年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即开设国际商法课程,至今已有25年的历史。这25年可以分为两个时期。
第一时期为1980年至1993年。这一时期是国际商法课程的创建和体系确立时期。在这一时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将国际经济法教研室从国际经济贸易系分立出来,并成立国际经济法系,由冯大同教授任系主任,国际商法课程的带头人主要是我国著名法学家沈达明、冯大同两位教授。这一时期的主要成就是:
(1) 建立了一套适应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事业发展需要的国际商法体系;
(2) 沈达明、冯大同教授于1980年编写的《国际商法》教材,后来被定为原外贸部统编教材,曾获原外经贸部优秀教材一等奖和北京市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冯大同教授于1992年主编出版了《国际商法》 ( 修订版 ) 教材,后被定为原外经贸部统编教材,曾被评为外经贸部优秀教材。
第二时期为1994年至今。这一时期是国际商法作为一门品牌课程的确立时期。1994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将国际经济法系改建为法学院,由沈四宝教授任院长。在这一时期,国际商法课程的主要带头人是法学院院长沈四宝教授和副院长王军教授。这一时期的主要成就为:
1、国际商法的教学和科研水平不断提高,以国际商法课程为核心的国际法专业在2002年获得国家重点学科的称号。
2、国际商法课程被评为2003年北京市精品课程。
3、由沈四宝、王军、焦津洪三位教授编著的国际商法课程教科书《国际商法》被评为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国际商法》教材现已被各大专院校采用,至今已发行几十多万册,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对统一国际商法教材体例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4、在国际商法的研究生教学中不断总结出了新的教学方法,其中包括:案例教学法、双语教学法等师生互动的教学方法,并采用多媒体手段进行教学。这些方法的采用在国内产生较大的影响。经贸大学法学院曾先后召开过多次全国性的国际商法案例教学研讨会,与国内同行共同研究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方法。
5、编写了多部国际商法案例教学和双语教学系列教材 , 除了《国际商法》教材之外,具有代表性的还有:
(1)沈四宝、王军、焦津洪:《国际商法教学案例( 英文) 选编》,法律出版社1999年出版,该教材被教育部评为全国研究生推荐教材;
(2)王军:《美国合同法案例选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出版;
(3)王军:《美国合同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出版;
(4)丁丁编著:《英美商事组织法》(案例精粹系列丛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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