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设有应用数学系、应用物理系两个系,数学与计算科学、信息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和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四个专业,并面向全校开设数学、物理类公共基础课程。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数学专业培养方案如下:
一、培养目标
掌握本学科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本领域的研究动态,能独立开展与本学科有关的研究和教学工作,学位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应用前景,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独立从事实际工作的专门技术水平。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研究方向
1. 应用数学
2. 基础数学
3. 计算数学
4. 运筹与控制
三、学习年限
在职硕士研究生修业年限2~5年,基本学制为3年。修业年限超过基本学制的硕士研究生,其超过基本学制的学习期按自筹经费研究生规定缴纳相应的学费(自筹经费实施办法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
四、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应修满32学分(含),其中必修学位课程19学分。非学位课程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每位研究生必须选修不少于10学分的专业选修课,并且还必须至少选修一门数学学科以外的课程。非学位课程为选修课,含方向模块与公共模块。每生应选一个方向模块的两门以上课程(至少6学分),另一方向模块及公共模块课程可随选。同等学历者需增加4~6个学分。
必修环节需要进行考核,共2学分,所有硕士研究生必须完成。必修环节考核不合格者应重新安排,再次不合格者,按必修课不合格处理,不能授予学位。教学实践总工作量不少于30学时。入学前担任过1年以上大学本科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可以免除教学实践环节。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5次校内外公开举办的学术活动(含各种设计竞赛、大型展览等),其中硕士生主讲学术报告至少1次,1学分。
课程学习结束后,需进行中期考核,并进行开题报告,经评议合格后,方可进入论文研究工作。
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学术刊物上发表(含录用)与其所学专业有关的专业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或硕士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以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身份所获得的(与所学专业有关的)1项(含)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或授权实用专利(每项授权发明专利或授权实用专利按1篇学术论文计),以上所有研究成果均须以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提前毕业者,需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在B类学术刊物上发表与其所学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人在攻读学位期间,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水平已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但其学术成果尚未达到本规定的要求,经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申请进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可以向所在学院申请毕业并参加就业,但其学位授予的申请需延至学术成果达到相应要求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