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文艺学专业是文学院下设的一个在职研究生专业,文学院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有文艺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古代文学、 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艺术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9个硕士点,并现招收 学科教学•语文专业硕士生,有一定数量的留学生。贵州师范大学文艺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热爱祖国、勤奋正直、求实创新、身心健康的文艺学专业专门人才。
要求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历史与现状,有独立从事文艺学或相近学科的教学、科研或文化工作的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计算机技术应用。
学位获得者可在一般院校和科研院所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也可在相关的部门从事专业管理工作。
二、研究方向
文艺美学,文学批评学,文艺形态学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个别硕士研究生,提前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可提前半年毕业;因故未能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经批准也可推迟一年。
毕业。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有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五、教学实习
教学实习的目的是使硕士研究生对大学本科教学及相关工作有初步了解和锻炼。教学实习必须面向本科学生,参加教学第一线的工作,方式可以多样,如授课、辅导、批改作业、指导实习、辅导毕业论文等。教学实习考核合格计2学分,计入学位课程学分内。
六、科学研究
1、组织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了解学术动态,进行文献资料收集和学术调研。
2、安排硕士研究生参加导师的科研课题,独立承担一定数量的科研工作,培养科学研究能力。
3、尽早开始学位论文工作。论文选题要有一定的难度、深度、先进性和专业性,应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和理论意义。
4、论文写作前须进行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文献综述(研究现状)、选题设想和参考文献三个部分。论文写作应在导师
指导下独立完成,杜绝剽窃抄袭现象。
5、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七、培养方法
采取以导师教授为主,课堂讨论为辅,配合教学实习和科研实践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课程学分制,每人的课程学习不少于32-34学分,其中公共外语课6个学分;公共政治课4学分;专业必修课不少于12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10学分。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补修2门本学科专业大学主干课程,不计学分。有关课程设置的详细要求,可根据全校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有关规定进行。学位论文工作时间应不少于一年。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的程序,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考核方式
1、学位课程中的两门公共政治课、一门公共外语课的考核方式由学校研究生处统一规定。
2、硕士研究生业务课程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或开卷考试(如写课程论文等方式)。考试成绩70分合格,100分满分。补考通过不记具体得分,只记“合格”。
3、硕士研究生的公共政治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考试,允许有一门不合格,且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合格,不再继续培养。
4、硕士研究生的公共外语课可以有二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合格,不再继续培养。
5、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论文写作进展报告,一次不合格者,允许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告,再次报告不合格者,不再继续培养。
6、学位论文及答辩未通过者,允许在一年之内重新答辩一次,重新答辩未通过者,不再受理学位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