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电视艺术概论》课程是人文与传播学院下设的专业,人文与传播学院有硕士点33个,分别是: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文艺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古代中世纪史、世界近现代史、外国史学史与史学理论、中国古代史、历史文献学、专门史、史学史与史学理论、法律史、国际关系、广播电视艺术学、(中文)课程与教学论、(历史)课程与教学论、传播学、民俗学、都市文化学、历史地理学、艺术学理论、人类学、新闻学、社会学、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历史)、电影学、广播电视,上海师范大学《电视艺术概论》课程教学大纲如下:
课程简介
电视艺术概论课程系统地讲授电视艺术的各种表现形式及节目特征,从宏观上把握电视艺术类节目的创作规律。关注电视节目热点,展望行业发展前沿,指导学生学会正确评价电视文艺作品。课程内容主要涉及电视剧、电视文艺节目、电视文学节目、电视选秀节目和电视纪实艺术等内容。是了解电视艺术的通识课和基础课。
课程目标
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全面系统了解电视艺术概念、种类、节目特征和创作规律,了解中外电视艺术的演进过程和发展趋势,了解节目的形态和传播规律,为后继的学习乃至未来的从业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教学内容与进度安排
需要清晰地呈现每周的教学内容、学习要求和课后作业等,学生由此可以准确地了解每周的学习任务。如果当周有分量较重的活动环节的安排,需在“单章教学设计”部分呈现完整的活动设计。学生在每周课后需根据教学进程的安排,对本周的任务和下周的安排加以了解,并进行相关准备。
修读要求
电视艺术概论课程首先必须大量观摩节目,在此基础上进行理论探究与总结。由于节目种类庞杂,时间跨度大,形式变化多样,学习时应该克服偏好,全面科学地了解电视节目的发展历史,并结合当代不同国家的节目进行对比分析,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
学习评价方案
电视艺术种类庞杂,知识点多,结合学生特点,可分三部分进行讲授与评价:第一部分为发展历史,重点在于基本知识的讲授,考察学生的史实等内容的掌握情况,重点在于记忆和了解。第二部分是当下节目,特别是热播剧的发展变化,重点在于讨论和对话。鼓励学生分析热播剧的规律和变化,探讨深层次的社会原因。重在知识面的拓展。第三部分是结合境外节目和网络等内容的讨论,学生为重点,教师引导,对比分析中形成一致或相近的观点。评价以课堂提问、交流和期末笔试综合记分,且笔试中体现此三部分的构成。
课程资源
教材:
《电视艺术:多元与重构》,高鑫 高文曦 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12月第一版
参考书:
1.《电视文艺学导论》王艳玲 编著 四川大学出版社2006年1月第一版
2.《中国电视文艺学》张凤铸 主著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0年版
期刊:
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中国电视》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