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应用经济学硕士研究生专业是商学院下设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商学院目前设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工商管理系、经济学系、会计学系、金融学系等5个系;经济发展研究所、欧洲研究所、电子商务研究所3个校级研究所和金融工程研究所、能源经济与环境管理研究所、运营与供应链管理研究所、组织管理研究所、公司财务研究所、营销科学研究所、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中心、会计信息化与财务决策研究中心、商务英语教学与研究中心等9个院级研究所和研究中心。华东理工大学应用经济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对经济学理论与经济分析技术的学习与研究,扎实掌握应用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相关学科发展动态,了解中国经济运行的规律,具有从事经济理论和政策研究、从事经济实务活动的理论基础和工作能力。学位获得者适合到跨国公司、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等从事经济分析和经济管理工作,也可继续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
二、学制和学习年限
硕士生的学制为2.5年,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课程学习学分有效期自研究生入学开始为5年。
三、研究方向
1.国民经济学
2.区域经济学
3.金融学
4.产业经济学
5.国际贸易学
四、课程设置和学习
1.本学科硕士生应完成不少于44学分的课程学习,一般在入学后的前6个学习单元内完成。
2.根据资源共享和学科交叉的原则,硕士生可选修其他高校具有优势、符合本学科培养要求的课程。经导师和学院核准后,学校承认校外学分。硕士生可选修数学或其他同类学科的专业核心课与专业选修课作为本学科的专业选修课,学分认可。
3.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政治和外语课程不及格的研究生,可在学制内参加重考。数学和专业核心课程不及格的研究生,可在学制内参加重考或重修相同性质的课程;参加重考或重修的研究生必须经选课后取得考试资格,重考与他届研究生同卷同堂进行,不再另行安排。政治、外语、数学和专业核心课程重考或重修不合格累积4学分及以上者,按退学处理。
4.每门课程的选修人数至少6人才能开课(专业招生人数少的除外)。
五、中期检查
1.硕士生中期检查在第4学期初进行,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
2.中期检查前必须完成本学科学位课程的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
3.中期检查的内容包括课程学习的学分和成绩、思想表现、参加学术活动情况和开题报告等。考核前必须完成至少两次文献分析报告。
4.开题报告:硕士生应首先搜集有关文献资料并进行实际调查,把握学科发展前沿,重视文献知识产权,写好文献综述,在此基础上,写出开题报告,并在硕士点导师组统一安排的开题报告会上作公开报告、答辩,经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开题报告答辩在第3学期期末进行,开题报告答辩采取导师回避方式进行,学生应将其研究的课题的选择依据、研究思路、文献综述、研究大纲、研究组织与进度以及预计达到的研究水平作公开答辩,并根据答辩小组意见进行修改。开题报告不通过者将顺延半年左右由导师组再次组织开题答辩,若再次不通过者将作延期一年毕业处理。
六、提前攻博
为使创新拔尖人才脱颖而出,鼓励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提前攻博。提前攻博的相关条件和实施办法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