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国民经济学硕士研究生专业是商学院下设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商学院设有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六个专业。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产业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和金融学在职研究生四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学院设有产业经济研究所、劳动经济研究所、社会保障研究所和工商管理培训中心。聊城大学国民经济学在职研究生培养方案如下:
一、培养目标
国民经济学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生与发展过程中创立并完善起来的一门新型应用经济学科。它以整个国民经济为考察对象,以现代经济理论和管理理论为指导,借鉴国外经济学的发展经验和最新研究成果,运用数量分析方法,系统研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宏观经济活动如何进行战略决策计划、控制与监督,以保证国民经济持续有效运行。
二、研究方向
1、国民经济运行与宏观调控
该研究方向将政府职能转变与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相结合,围绕着新经济视角下的国民经济新领域——网络经济、知识经济、政府职能与国民经济运行等展开研究,为政府职能转变和有效的宏观经济政策提供理论参考和指导。
2、体制改革与经济增长
本研究方向以体制变革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为研究对象,以改革开放后20多年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为蓝本,分析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程序设定及改革方式的内在规定性与运作机理,揭示中国经济体制变革或制度安排中各利益主体之间博弈方式和利益关系调整,描述经济体制变革中增长机制的历史性变化及经济增长的动态轨迹,总结中国经济体制渐进式改革的经验与存在问题,展望中国经济体制变革与经济增长的前景。
3、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
该研究在于从市场化、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视角,探究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之间的互动关系,从而把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实现有机的结合,以指导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课程学习时间和毕业(学位)论文撰写时间原则上各占一半。对于品学兼优、提前完成培养计划、修满学分且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学校允许其提前毕业;对于完不成学业,没有达到学校培养要求者,可以申请延期毕业,但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四年(含休学)。延期学习期间,培养经费须自筹。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本硕士点课程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3个学期,总学分不低于34分(含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各2学分)。课程结构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大类。学位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外国语课、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非学位课程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其中学位公共课共8学分,学位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少于12学分,非学位课不少于10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跨专业选修课不少于2学分,公共选修课不少于2学分),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共4学分。
补修课程说明: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入的研究生须补修本专业大学主干课程2门;补修课程不能代替本专业的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一律不计学分,以考试及格为准。未补修者或未通过考试者将不能参加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