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同发布了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这是互联网营销师成为新职业后的又一个重要时刻。人社部等部门发布了互联网营销师新职业教育信息,其中,在“互联网营销师”职业下增设“直播销售员”工种,带货主播成为正式工种,李佳琦。转正后不能没有职业标准,如今这一新职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终于出炉。
互联网营销师分设五个等级:
互联网营销师是在数字化信息平台上,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公信力,对企业产品进行营销推广的人员。
互联网营销师要求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互联网营销师职业分为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平台管理员四个工种。
其中,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三个工种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平台管理员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
此番出台的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既对这一新兴职业进行了准确定义,又将其工种细化为4个类别,并对各个类别的工种设置了5个或3个等级,厘清了互联网营销师的职业边界;同时,标准还对各级工种设置了极具针对性的申报条件,解决了准入门槛低而导致从业人员鱼龙混杂的问题。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严控质量”被写入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守则中,更有助于通过诚信守法的职业操守终结主播带货“翻车”的乱象。这种量身定制的职业技能标准,全方位地为互联网营销师的职业活动提供了根本遵循,必能在规范直播带货行为、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和提升从业人员“素能”水平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
首经贸研究生上课方式是:
周末上课,每月1次(2天)课程学习;设有周末假期面授与网络远程班。为学员指定教材,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以利于自学。每门课程进行考试或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