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通识课程和法学课程选用“1”批高水平的全国统编教材,包括山东政法学院在职研究生教师主编的《法理学基础》和《法理学要义》等全国统编教材;其次,专业核心课程选用“1”批本院教师担任主编、副主编或者参与编写的全国警院统编教材,包括当代司法警官院校“十一五”规划教材《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监狱学基础理论》、《罪犯教育学》、《刑罚学》、《劳动教养学》、《刑事侦查学》、《狱内侦查学》、《罪犯心理矫治》、《监所法律文书》,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专业教材《社区矫正实务》和全国司法警官院校“十二五”规划教材《社区矫正理论与实务》。
再次,“X”指对于没有统编教材的专业课程,使用山东政法学院在职研究生教师组成的教学团队编写的自编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