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在职研究生专业自招生以来,该专业已累计培养毕业生450余人,现有在校生人数400余人。近5届学生累计英语四级通过率100%,英语六级通过率87.7%;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21人次,获得省级奖励18人次;近三届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平均达94%;在第二届POCIB全国大学生外贸从业能力大赛中,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第一次组队参赛,获得团体一等奖;在POCIB全国大学生外贸从业能力大赛中,再获团体一等奖,20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参赛,其中14名学生分获大赛一、二、三等奖等个人奖项。
国际经济与贸易在职研究生师资力量雄厚。专业教学科研人员40余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6人,博士14人,在读博士7人。1人获得山东省优秀教师,多人次获得学院优秀教师。教学科研人员主持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厅局级课题40余项,参与课题近百余项,发表论文200余篇,被EI和ISTP收录论文5篇,国家一级论文11篇,中文核心和CSSCI来源期刊论文50余篇。获部级管理现代化成果二等奖一项,部优秀教材一等奖一项,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两项,山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山东省优秀管理成果特等奖一项,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两项。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在职研究生秉承“错位竞争、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形成了独树一帜的发展思路,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1.商法结合,复合发展
充分利用山东政法学院在职研究生优质法学资源,特别是学校在经济法律和国际经济法律领域的厚重积淀,形成了商法结合的特色学科定位。一方面突出传统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人才培养和核心课程体系的建设,另一方面将国际商法学、公司法学、合同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税法等经济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领域的核心课程体系引入该专业建设体系中,形成了具有浓厚商法结合特色的、在我省乃至全国都独具一格的专业之一。致力于培养具有扎实的国际经济贸易理论与实务技能,熟悉外贸业务流程,熟悉国际经济贸易法律规则与惯例,具有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2.合作办学,国际发展
突出国际化的外贸人才培养模式,积极促进专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2007年建立了与韩国中部大学公费互派留学生的合作框架和协议,从2008年起,每年派出7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去韩国中部大学留学,韩国中部大学也派出数十名公费留学生和自费生到我校学习。2009年,与澳大利亚查里斯特大学商学院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活动,借鉴和学习他们的国际教育理念,引入了国际经济管理、外贸课程和教学方法。2011年,我校国际经济贸易专业的国际化办学进一步提升,与韩国科学流通学会建立了长期学术合作交流协议,与美国西腾山大学建立起广泛的学术交流与“2+2”人才培养模式。2012年与韩国世宗大学建立了学生交流与学术交流机制。
3.校企联合,开放发展
突出“学校+企业”合作的专业人才培养机制。构建以专业为依托,学校和企业双方合作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机制。在教学内容中增设创业学和中小企业融资课程,将创新理念融入教学,将企业经营管理知识渗透进入课堂,以提升学生的创业与就业能力;与山东宝世达集团总公司、普利斯集团总公司、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天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九鼎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山东禹王集团总公司、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嘉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鲁集团等多家企业建立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专业见习、毕业实习提供了稳定、持久的基础保障;另外还通过设立企业专项奖学金、联合申报科研课题等加强与企业深入而广泛的合作。
4.“学”“证”结合,职业发展
突出“学历教育+职业能力塑造”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专业特征以及该专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与能力要求,构建规范、系统、科学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应用型人才职业资格与职业能力证书培训与认定机制”。通过对所培养学生在职业资格与职业能力方面的要求,使本专业学生能够在就业之初就已基本具备从事国际经济与贸易运营的执行能力,进而增强本专业所培养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投资建设了国际贸易实验室和经济管理综合实验室供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使用。专业实验室面积达3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120万余元。引入了进出口贸易流程、外贸制单、外贸函电、国际结算等相关软件,最大程度的模拟国际贸易真实场景,让学生身临其境的体验国际贸易流程,熟悉国际服务贸易的各种贸易业务,为毕业后尽快适应工作打下基础。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在职研究生将一如既往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师资队伍建设、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实验设施建设、实践基地建设,打造国际化、职业化特色,为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国际经济与贸易复合型应用人才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