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邀请澳洲南昆士兰大学赵小波博士作了题为“受污染场址修复立法问题思考”的讲座,讲座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胡苑副教授主持。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现设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含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刑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九个法学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设立面向国际学生的全英文LL.M项目及全英文法律金融学博士点。
讲座中,赵小波博士深入浅出的介绍了土地修复相关的立法现状以及政策问题。首先赵博士介绍了环境污染问题的现状、立法对策以及国内外的相关情况,然后具体就土地污染引发的土地修复问题,赵博士详细介绍了我国的立法现状以及美国、英国、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应对措施,最后针对土地修复问题的特殊性赵博士提出了一系列的独到见解和应对建议,并提出了“场址修复基金制度”的设想,赵博士谈到:“场址修复成本高、周期长,应该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
讲座最后的问答环节,赵博士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做了耐心地解答。胡苑副教授作了精彩的点评。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顺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