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孟洲教授作了一场题为“供给侧改革与经济法的完善”的讲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是全国首批获准在法学一级国家重点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博士点和硕士点覆盖了全部的二级学科。拥有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含所有二级学科)1个(法学)、国家级重点二级学科4个,经批准设立了中国第一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含全部博士学位学科点)。讲座的主要内容是:
徐孟洲教授的讲座主要围绕五个方面展开:首先,讲述了“供给侧改革”提出的背景,从我国经济增长当前阶段、需求刺激调控手段乏力的现状以及供给侧与需求侧的严重错配三个方面展开论述。其次,充分讲述了供给侧与需求侧在经济法上的耦合理论,论述了需求侧和供给侧两者管理上重在解决总量性和结构性的问题,提出了供给侧改革的“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再次,讲述了供给侧改革与经济法主体制度的完善,提出了经济法的“一体两翼”的制度体系。最后,分别讲述了供给侧改革与市场规制法制度以及宏观调控法制度的完善。
徐孟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财税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银行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习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习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