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君桂律师事务所主任伍辉律师在国际教育综合楼719室作题为《刑事法律思辨》的专题讲座。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红文主持本次在职研究生学术活动,学院研究生代表参加讲座。
伍辉律师立足多年实务经验,结合法律发展现状对刑事法律思辨进行深入解读。伍律师指出刑事法律思辨具有三大特点,即艺术化、目标化、规则化。他认为,刑事法律不同于其他法律,其源于规则,以艺术形式体现真、善、美,同时要认识到刑事辩护所具的科学性、正当性与客观性,巧妙运用刑辩规则。
广西民族大学在职研究生伍律师表示刑事法律思辨可分为事实之辩、罪名之辩及量刑之辩三部分。他以“倒卖直播设备案”和“行贿罪案”为例,详细地分析了案发时间、地点、人物及事件过程,并提出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他认为律师的独立诉讼地位具有相对性,辩护律师应坚持“法律允许范围内,事实根据条件下,实现被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要从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四方面找出证据证明力的不足。
广西民族大学在职研究生在互动环节积极发言,气氛活跃,伍律师答疑解惑,妙语连珠。他希望在场学生能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法律素养,为今后就业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