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君桂律师事务所主任伍辉律师在国际教育综合楼719室作“刑事法律思辨”专题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杨红文主持,学院在职研究生代表到场聆听。
广西民族大学在职研究生伍辉结合多年实务经验和法律发展现状对刑事法律思辨进行深入解读。他表示,刑事法律思辨分事实之辩、罪名之辩及量刑之辩三部分,具有艺术化、目标化、规则化的三大特点。伍辉认为,刑事法律不同于其他法律,其源于规则,以艺术形式体现真、善、美,同时要认识到刑事辩护所具的科学性、正当性与客观性,巧妙运用刑辩规则。
广西民族大学在职研究生伍辉以“倒卖直播设备案”和“行贿罪案”为例,详细分析了案发时间、地点、人物及事件过程,并提出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他说,律师的独立诉讼地位具有相对性,辩护律师应坚持“法律允许范围内,事实根据条件下,实现被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从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四方面找出证据证明力的不足。
互动环节中,广西民族大学在职研究生伍辉为同学们答疑解惑。他希望同学们能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法律素养,为今后就业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