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李晓斌律师事务所于2005年5月25日成立,由法学博士李晓斌律师领衔组建,是北京市最早试点的个人律师事务所之一。该所以地产、矿产、建设工程、合同、公司、金融、经济犯罪等为主要业务范围,是地产矿产业务和公司企业并重的专业所。合同诉讼的个人经验及土地出让案例的实务探讨。
北京李晓斌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法委员会主任,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天津、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土地学会土地法学分会副主任,中国房地产协会法律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习究中心研究员兼地产法所所长。他数十次参与全国人大、法制办、最高院、国土部、建设部组织的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以及行业规范的起草、修改、研讨工作。受到李鹏委员长、田纪云副委员长、姜春云副委员长、最高法院肖扬院长、司法部张福森部长的会见。
合同诉讼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 ,如申请缓交、或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困证明材料。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 ,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诉讼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