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陆益龙教授作了一场题为“法理社会-后乡土中国社会治理的基础及前瞻”的讲座,此次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承办。讲座由社会与人口学院陆益龙教授主讲。陆益龙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副主任,是城乡社会学方面的专家。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设有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人口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老年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等学术型硕士在职学习专业,招收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在职学习,设有社会学、人类学、人口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老年学五个博士点和社会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
陆益龙教授开门见山地点出他此次讲座的两个目的:一是给出对农村治理的看法;二是对以后城市社会学论文提供一个模式。他将讲座分为六个部分,向参与者详细介绍了研究的缘起及各种相关理论。针对讲座主题,他指出当今乡村法理共存局面,构建了“法理社会”的概念并就一些现存问题作出相关阐述。在最后的余论部分,陆教授对如何进行乡村治理、打破发展—秩序悖论给出了自己的见解,将其总结为三点:一、遵循互惠原则;二、加强社会规则重建和文化重建;三、建立确权机制和补偿机制。
本届社会学论坛于上周在北京大学开幕,主题正是“‘城与乡’——‘新常态’下社会学的回应”。本次讲座紧扣论坛主题,为社会学学子展示了前沿而独到的社会学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