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理学法学硕士在职学习是法学院下设的在职学习专业,法学院拥有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含所有二级学科)1个(法学)、国家级重点二级学科4个,经批准设立了中国第一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含全部博士学位学科点)。拥有1个本科专业(法学),1个第二学士专业(知识产权),1个法律专业相关证书点。中国人民大学法理学法学硕士在职学习培养方案如下:
一、培养目标
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法学专业知识,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事业心,具有创新能力和献身精神,掌握本学科内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从事科学习究工作或独立承担法律实务工作的能力,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高层次、高素质的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2年。
三、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攻读相关证书在职学习期间,需要获得学位课程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 公共课不少于6学分 ,方法课不少于5学分 ,学科基础课不少于6学分 ,专业课不少于15学分 ,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 ,社会实践不少于1学分。
四、社会实践
法学专业是应用性很强的专业,要求进行理论联系实际为目的的社会实践。具体安排在假期或者第四学期进行。
五、论文撰写
硕士生在学期间应完成的论文包括:课程论文和学位论文。硕士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完成有关的论文写作。学位论文可以是学术论文、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硕士生修满学分并考核合格后,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本人按计划进度独立完成。
附:课程设置和学生课程学习的学分要求
1、公共课
(1)政治理论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研究
(Research on the Theories and Practice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Deng Xiaoping’s Democracy and Legality Theory)
(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专题研究是我校硕士在职学习公共理论课。本课程从马克思主义民主法制一般理论的历史发展、民主政治、依法治国、人权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党的领导、“一国两制”理论和实践等方面阐述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关系。课程紧密联系我国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际,针对理论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提出了我们最新的研究成果。)
自然辨证法概论
(Introduction of dialectics of nature)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Marxism and method social sciences)
(2)第一外国语
2、方法课
法学方法论
(Methodology of Jurisprudence)
(法学方法论就是关于法学习究方法的理论。所谓法学习究方法,也就是用以观察和分析各种法律现象的角度、途径、工具和手段,如价值分析、规范分析、经验实证分析方法等。本课程侧重介绍各种法学习究方法的特点、利弊及运用方式,帮助学生掌握并自觉运用各种法学习究方法,开启思路,加深对具体法律现象的认识。包含法学文献检索与学术写作规范内容。)
法学前沿
(Frontier Issues of Law Science)
(讲述各学科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和研究的热点问题。开拓学生的知识视野,从整体上把握法学的发展趋势。)
3、学科基础课
民法总论
(General Principle of Civil Law)
(对民法总论所涉及的全部理论和制度进行系统介绍与探讨,包括民法的渊源,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解释,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原理,民事主体制度的一般原理,自然人的人格权,法人制度,合伙制度,法律行为的一般原理与具体制度,代理制度,诉讼时效制度等。在全面介绍和分析民法总论的基本原理和制度的基础上,对若干民法总论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较为详细的研讨。)
知识产权法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Law)
(以现行知识产权法与相关国际公约为基础,吸收国内外知识产权法教学与研究的最新成果,全面阐述知识产权领域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法律制度,内容主要涉及总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其他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法律规定。)
中国宪法学
(Chinese Constitution)
(讲授中国宪法的历史沿革和重要理论,在总体上介绍中国宪法和中国宪法学的基本体系和框架;介绍中国宪法的基本制度,使学生深入了解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各项国家制度,了解公民在国家中的地位;探讨宪法的实施和实施保障制度,促进中国宪法的贯彻与落实;分析典型的宪法事例,强化宪法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中国刑法总论
(General Principles of Criminal Law of China)
(本门课程研究对象为中国刑法总则规定的原理原则,重点研究刑法总论的基本理论。通过本门课程教学习究,使学生牢固掌握中国刑法学总论的基本理论,了解中国刑法学的最新研究现状以及发展态势,为学生今后从事刑事司法实务或教学习究打下坚实专业基础。)
经济法总论
(General Principles of Economic Law)
(本课程系统介绍经济法的基本范畴,如历史沿革、概念、特征、本质、基本原则、流派、法律关系、立法和实施、法律责任和基本制度等,可以先修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西方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学等课程。)
环境法基础理论
(Fundamental Theories of Environmental Law)
(环境法基础理论主要研究环境法调整对象、环境法律关系、环境法律体系、环境法基本原则、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环境法基本制度、环境法律责任、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法等。培养目标:使学生掌握环境法的基本理论与法律制度以及污染防治的理论理念与措施,具备从事研究、教学与实务的基本能力。)
国际法专题
(Study on International Law)
(国际法博大精深,其涉及面极其广泛。在现代国际社会,如果没有国家相互之间的行为规范,即国际法规则,在军事、政治、经济等领域的跨国界的行为就几乎不能进行。国际法规则之多,不仅涉及海洋、外空、自然环境、国际组织等,而且更重要的是,所有这些规则都正在发生变化。国际法是呈动态的法律(living law)。是中国要和平发展、在国际舞台上担负起大国责任必须要掌握的一门法律。国际法课程将通过对专题的分析和讲解,给你一个开阔的视野和分析问题的特殊方法。)
法理学专题研究
(A Study on Specific Issues Jurisprudence)
(本课程为法理学专业的硕士在职学习的专业必修课。本课程是在本科《法理学》“法的概念、作用和历史发展”、“法治与法学理论”、“法与社会和发展”、“法的创制”、“法的实施”等有关部分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的基础上,向理论和学术层次的拓展和提高,力求使本专业的在职学习奠定坚实的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特别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理论基础。本课程采用有体系的专题讲授方式,即由法理学教研室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在上述理论和知识领域中,根据国内外相关研究的进展情况和自己的研究成果,进行深入讲授。)
中国古代法制史研究
(Chinese Ancient Legal History)
(讲述并讨论中国古代法制史研究的历史与现状,讲述传统学界研究的重点与难点问题,讨论存在的争议问题及主要观点,对传统相关学术观点的分析与批判等内容。)
民事诉讼法学基础理论
(Basic Theories of Civil Litigation)
(本课程准确、系统和深入地研讨民事诉讼目的论、价值论、诉权论、标的论、安定论、关系论、行为论和既判力论等基础理论,并赋予其可适用的品性,研讨如何建构起中国体系化的民事诉讼基础理论及程序制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方向学生必选。)
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
(本课程以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为基础,描述和刻画中国刑事诉讼法的理论脉动,详尽评介国内外刑事诉讼法学习究的最新成果,详细阐述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力求系统准确,实现科学性与实用性的有机统一。刑事诉讼法方向学生必选。)
4、专业课
比较法
(Comparative Law)
(本课程由比较法的一般理论,评价的比较法和沿革的比较法三部分组成,包括比较法的框架、方法、历史、作用和世界法律体系的划分;世界主要国家法的结构、渊源、适用和法律职业的比较研究;从全球的视角研究前现代、现代和当代法律制度之间关系的历史沿革,法律和全球化以及区域一体化研究。)
法社会学
(Sociology of Law)
(本课程由法社会学的框架和方法,行动中的法,社会对法律作用和法律对社会作用研究四部分组成,包括法社会学的概念、框架、历史发展和方法论;不同法律领域法律、自由裁量和交易之间关系研究;社会制度、社会变迁对不同法律制度的影响;法律制度对社会所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其效果的实证研究。)
立法学
(Legislation Law)
(本课程在本科《立法学》“立法理论”、“立法制度”、“立法过程”、“立法技术”等有关部分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的基础上,力图从理论与应用、历史与现实、国内与国外、静态与动态、宏观与微观等相结合的角度,对各种立法活动进行综合性的讲授。本课程采用有体系的专题讲授方式,即讲授立法活动中具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有关理论和基本范畴、立法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各种实体性和程序性的制度、立法活动在有关制度中实际具体运行的过程、立法活动中形成的使立法得以科学和正确表达的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