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喀什大学在职研究生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凡志愿报考喀什大学考生,均应按要求参加由喀什大学组织的复试。复试合格者方可获得喀什大学研究生录取资格。
二、复试考生的确定,遵循第一志愿(学科专业、专业方向)优先的原则;同一学科专业、专业方向遵循高分优先的原则;上线考生不足的学科专业考虑调剂完成。
三、喀什大学在职研究生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依本办法规定的类型和条件,按要求完成报名申请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方获得复试资格。
四、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行,各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按招生计划的120%执行。
五、复试类型、对象及条件
复试包括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破格复试和调剂复试三类。
(一) 喀什大学在职研究生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第一志愿报考喀什大学的考生,参加喀什大学组织的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其初试成绩须满足下列条件:
1.非少数民族考生(含享受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后),其初试总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学科门类B类考生的基本要求。
2.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指毕业后在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工作单位在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下同)、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加分后,其初试总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须达到国家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的基本要求。(考生少数的民族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少数民族地区以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考生(指以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身份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其初试总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须达到国家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的基本要求,且不再享受相应类型的加分政策。
(二)喀什大学在职研究生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仅限于基础学科以及国家急需但第一志愿和调剂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
参加学校组织的第一志愿专业破格复试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喀什大学且以前述专业为第一志愿专业(享受加分政策的除外);
2.初试成绩公共科目政治理论科成绩合格,外国语(限英语)成绩低于国家规定的相应学科门类B类考生的英语基本要求5分(含)以内;
3.专业科目初试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4.破格考生在参加复试前,须向研究生培养学院,提出书面破格申请(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业表现等的自我鉴定。见附件1),并附本人初试成绩复印件、大学成绩单(限应届毕业生)、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及培养学院的书面推荐意见。学院初审通过后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
5.喀什大学对破格名额实行总额调控。各学院破格考生名额按照各学科(专业)核定招生数的3%确定。折算后不足一人的,从学院掌握的总额余量中根据各学科上线生源分布,向生源不足的专业倾斜。
5.破格复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三)喀什大学在职研究生调剂复试
在招生规模允许的条件下,喀什大学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单位不为我校的考生向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调剂,并面向调剂考生组织调剂复试。
调剂我校,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拟调入专业在喀什大学招生专业目录内,且符合该专业报考条件。
2.初试总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符合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以及拟调入专业的B类考生的基本要求。
3.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拟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外语须是英语,本科为英语专业的除外)原则上应相同。
5.教育学和教育专业硕士的调入和调出在考试科目的要求上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