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考试已经结束,未达到目标院校复试要求的学生已经开始关注各高校的调剂信息,广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系统已经开放,有关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硕士、教育硕士在职研究生等等各专业的调剂要求如下:
一、接受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一)复试分数线
广西师范大学在执行国家下达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分数线的基础上,由相关学院在复试实施细则中规定各专业具体分数线,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发布。
(二)须符合广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三)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到我校专业应同属一个一级学科,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与调剂到我校专业的专业代码前四位相同。
(四)考试科目: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考试科目相近即至少有一门专业课考试科目名称相同,部分理工科专业可以放宽至学科门类相同专业近似,考试科目名称相近;其中学术型可以调剂相近专业学位型,专业学位型不能调剂学术型;经济学(02)、工学(08)、工商管理学(1202)必须按规定参加国家统考数学(一)、数学(二)或数学(三)中一门。
(五)广西师范大学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三个专业,按“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要求执行。
(六)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二、调剂基本程序
(一)凡符合广西师范大学规定的各专业初试成绩最低要求并申请调剂到广西师范大学的各类考生,在3月20日教育部开通调剂系统后即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系统”查询接受调剂的专业、进行调剂申请操作。
(二)广西师范大学部分专业按照一级学科招生,调剂考生必须在调剂系统中认真填写研究培养方向信息方可完成调剂。
(三)广西师范大学相关学科负责人对已提交调剂申请的考生进行阅档,按国家政策择优遴选调剂考生,通过“研招网”系统向被选定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是否同意参加复试的明确回复。
(四)参加体检、复试。我校体检、复试时间为3月29日—4月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广西师范大学研招办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及时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六)广西师范大学研招办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