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数学史研究生专业是数学科学学院下设的研究生专业,数学科学学院有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课程与教学论(数学)、科学技术史(数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8个硕士点。学院下设数学系、统计与金融数学系,有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2个本科专业;有分析、代数、几何、方程、概率论、数理统计、计算数学、应用数学、数学教育与数学史9个教研室和《数学通报》杂志编辑部。北京师范大学数学史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如下:
一、培养目标与学习年限
培养目标:数学史研究人员,高等学校数学史教师,中学数学骨干教师。学习年限为3年。
二、专业研究方向
1、中国数学史
中国数学发展的基本历程,重大问题与事件,重要思想与方法,主要成就与不足,重要数学家及数学著作,影响中国数学发展的社会文化因素。
2、比较数学史
古代与中世纪中国与世界各主要文明及地区数学发展的比较研究,包括巴比伦、埃及、印度、希腊、阿拉伯,欧洲中世纪与文艺复兴时期。
刘洁民
3、数学史教育
数学史教育的理论研究,国际HPM(History and Pedagogy of Mathematics)的发展动向与趋势,数学史融入大学及中小学数学课程的有关问题研究,数学史教育的案例研究。
三、培养方式与考核方式
硕士生课程学习一般在前三学期完成,中期考核应在在第三学期的11-12月内进行,并于12月底前完成。中期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入撰写论文阶段。
对数学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的说明:根据本专业多年以来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经验,以及目前基础课与专业课的设置情况,学生需要四个学期才能学完全部课程。由于课程的主干部分已经在第三学期完成,第四学期的课程具有延伸性和提高性,所以不会影响第三学期末对学生的中期筛选。
四、学位论文与论文答辩
硕士生毕业论文类型应多样化,强调“理论联系实际”,通过调查研究解决社会实际问题并提供可行性方案。论文字数一般不应低于2.5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