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将进入研究生期末集中考试周。为优化考场环境,严肃考试风气,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北京师范大学各学院单位应高度重视考试组织与过程管理工作,倡导优良的考试环境,对研究生、任课教师、监考教师进行考试纪律宣传和教育,继续认真实施主管领导巡考制度,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二、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出题、考试、阅卷、成绩录入和试题、试卷管理全过程;
学位基础课程必须进行笔试,且要有正规试卷,时间不少于2小时。北京师范大学任课教师应至少保存考核档案3年,研究生院培养处将抽查研究生课程的考卷(课程论文)、考核综合评价表等考核材料,组织专家评估,并通报评估结果。
三、监考教师应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考试规则》要求,遵守考试管理规范,增强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监考教师职责,切实维护考场秩序,严格要求考生遵守考场纪律,杜绝以下情况:
1.未按时开始或结束考试;
2.主考教师不到场,由他人(助教/博士生等)代监考;
3.监考教师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玩手机、电脑等);
四、研究生应自觉遵守《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考试规则》,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共同维护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北京师范大学将继续实施校领导、督导团专家和研究生院巡考制度,对于在巡考中发现的违纪情况将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和《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