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根据公务员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是培训高中级公务员的新型学府,是培养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政策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是为中央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开展公共行政等领域理论研究的重要机构,发挥着公务员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和政府参谋咨询的思想库作用。
国家行政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主要职责是:承担省部级、司局级和处级公务员的培训;非全日制研究生承担部分优秀中青年后备干部的培训;承担受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委托为其培训公务员的工作;承担接受外国政府高中级公务员来华培训。承担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的培训工作和各部门、各地方委托培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开展与本院主要学科有关的硕士、博士学位教育,接受外国留学生、进修生。向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学员。(研究公务员培训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公务员培训的方针政策。负责本院培训教材和有关参考资料的编写和编译工作。对地方行政学院进行业务指导,承担为地方行政学院培训师资的工作。开展与外国(地区)行政院校、公务员管理机构、有关国际组织和学术团体进行交流与合作等。
国家行政学院围绕中心工作确定培训主题、安排培训内容,科学合理设置培训班次和学制,开设的主体班次有省部级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司局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进修班、专题培训班和专门非全日制研究生业务培训班,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培训班,国际行政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青年干部培训班,港澳公务员研修班,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班,以及国外公务员研修班等。非全日制研究生注重对干部成长规律、公务员培训规律和行政学院办学规律的研究,探索“统分结合,同层分类”的教学组织模式,积极推行研究式教学和案例教学,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公共管理为重点,以公共行政学、行政法学、政府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应急管理学为主要学科和优势学科,大力加强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和完善以提高公务员素质和能力为核心、以公仆意识、现代管理、依法行政为重点的教学培训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