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始终以繁荣民族音乐文化、服务人民为己任,在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社会主义革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个不同历史阶段均做出了突出贡献。沈阳音乐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国家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音乐、舞蹈人才。
沈阳音乐学院建立起以本科与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的教育体系。现有主校区、桃仙校区、长青校区、大连校区4个校区,下设作曲系、民乐系、声乐系、民声系、管弦系、钢琴系、音乐学系、乐器工艺系、舞蹈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现代音乐学院、戏剧影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大连分院、公共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和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附属中等舞蹈学校,18个教学单位。沈阳音乐学院拥有艺术学门类中的音乐与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专业12个,学位委员会授予的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两个,首批获得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授予权。
沈阳音乐学院创作了《黄河大合唱》《革命人永远是年轻》《我们走在大路上》《我和我的祖国》等大批极富社会影响力的音乐作品,为我国的文化事业和高等艺术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经过几代沈音人的共同努力,学院不断发展壮大,在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人才培养与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与艺术实践等方面均取得长足的进步和发展。
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并被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先后被辽宁省委、省政府确定为“辽宁省艺术类人才培养基地”“辽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民族声乐教学实践创新中心”“辽宁省高等学校鲁艺音乐文化研究院”。
沈阳音乐学院师资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与科研队伍,设有音乐舞蹈研究所等艺术研究机构,形成了教学、科研、创作和艺术实践四位一体的教育教学体系。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津贴专家6人;辽宁省领军人才1人、特聘教授1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优秀专家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优秀教师5人。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示范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优秀特色专业10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