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了“中华法文明.澳门法文化研究”专题研讨会,来自全国十几所高校、科研机构及法律实务部门的有关专家参加了此次会议。中国人民大学有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EMBA、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艺术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等专业硕士授权点。
上午的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马小红教授主持,马小红教授介绍了本次会议的议题内容。第一,介绍《法律文化研究》第七辑、第八辑的内容与编辑过程,总结经验。第二,确定近期《法律文化研究》的选题,探讨今后《法律文化研究》的最佳发展途径。
马小红教授向与会者汇报了《法律文化研究》近两期的出版情况,对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北京市法学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法律文化研究》复刊改版过程中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并介绍了《法律文化研究》的主旨,即以专题的形式梳理法律文化研究的成果,尊重、传承前人的学术贡献,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推进学术发展。《法律文化研究》每一辑由主编自报专题,汇集所报专题或百年、或五十年、或三十年最为优秀的研究成果,突出“问题”意识。主编在三万字左右的“主编导读”中要写三部分规定的内容,第一,该专题研究的缘起和发展。第二,实事求是地对入选于论文集中的每一篇论文进行学术评价和定位。第三,通过对该专题学术史的梳理,阐释该专题研究的学术影响和发展趋势。主编应该通过“导读”与“索引”既全面又有重点地展现该专题研究在各个时期的研究特点和学术最高水平。《法律文化研究》每年或一集或两集、三集,成熟几集就出版几集,期望通过各位的努力,能做成具有时代特征的学术史专题论集以区别其他论集。
《法律文化研究》(第八辑)“澳门法律文化专题”主编邱少晖就澳门法律文化专题的研究过程进行了报告,他着重阐述了第八辑“澳门法律文化专题”的结构框架,本专题最终选取了23篇文章,根据研究对象分为五个篇章:历史研究篇、法律制度篇、法律实践篇、法律文化篇、文献资料篇。既包括宏观的综合研究,也涉及到一些具体的制度、司法、文本、实践,全面的反映了当前澳门法律文化研究的最前沿。
下午的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律文化研究》编辑部副主任姜栋主持。姜栋副教授认为从当代的法律问题出发去进行学术研究不仅仅要注重选题的学术意义,也有注意选题的实践需求。他认为当代中国法律发展中存在的带有典型中国意义的问题,需要从法史中、从文化中去寻求答案。
李力教授建议在确定选题和入选文章之后,由编辑部召集原稿作者、相关方面的专家等召开研讨会,对辑刊的编写提出意见、建议。袁兆春教授介绍了曲阜地区孔府档案的研究情况,指出未来辑刊的选题可以围绕儒家文化与孔府档案的研究展开。王捷博士指出早期出土文献研究中面临的一个困境是法史学界有份量的研究成果不多,常从史学等其他学科寻找成果,因此法史研究不能局限在法史学科中,应当多与历史学界沟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芮素平编辑认为可以根据不同的选题把握篇幅,并且要与原始文章保持一致性。此外提出未来可以考虑每辑扩大选题的范围。
会议最后进入选题讨论的环节。李伟、黄东海副教授分别汇报了自己的选题“中国历史上的家与户”、“社会组织法”专题。李伟就“家长权”、“家”的财产制、“家“中的亲属关系、“户”本身在传统法律和现代法律中的定位这四个问题,摘选了18篇文章。黄东海则介绍了“社会组织法专题”的选题意义和内容结构。
夏新华教授提出了“非洲法律文化”专题;方潇教授提出“天道与法律关系”专题;张锋博士提出“先秦诸侯国关系法”专题。李雪梅教授提出了“碑刻法律文化”专题等等。
对于以上提出的选题,学者们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建议。例如袁兆春教授认为“家”“户”关系,不要仅局限于某个时期,而是要纵向观察历史上以及当今的“家”“户”之辨,注重连续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