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门我正在讲授的课程,叫做在商业环境中如何管理社会创新。这门课会回答两个问题,首先(是)一个企业如何创造商业和社会的共享价值,也就是一个企业的商业活动如何能够同时使企业和社会同时受益。第二问题就是我们在创造和管理这个共享价值的过程当中,当遇到种种困难的时候,如何进行合理的决策。
(在)70年代美国的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曾给出过一个判断,他说企业只有一种社会责任,就是在不违背现有社会的既定规则的条件之下,在不采取欺诈和欺骗的手段而进行公平自由的竞争的前提之下,增加企业的利润。过去几十年来,政府部门、公民社会部门,还有商业界,一直都对关于这个判断的核心问题有了不停的争论还有思考,这就是到底企业他的行为的社会价值和商业价值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
米尔顿的这个判断已经被许多人用各种各样的形式进行了曲解和简化。比如说,有人认为企业唯一的社会责任就是利润最大化,或者最大化股东的利益。也有人说如果一个企业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唯一的目标,那么这个企业就是不道德的。我们还甚至听到有人讲,我是个商人,我不是做慈善的,那似乎在利润最大化和做慈善之间没有其他选项。但是在过去漫长的时间里面,人们对企业的商业活动可能对社会和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有了越来越多的认识,似乎一种新的共识正在形成,那就是企业不仅要对商业活动可能对社会和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承担起相应的责任,而且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应该可以成为为企业和社会创造双赢局面的一种策略,而这种双赢的结果不仅是帮助企业一时、一世的获利,而且他能够为企业带来可持续的经营。如果一个企业创造社会价值,反而可以提升股东的财富,那么试想弗里德曼会反对这样的说法吗?至少在他的文章里没有做出明确的反对。
弗里德曼和许多其他的经济学家并没有清楚地传递出这样一个信息,就是到底是一个企业在股市上的短期业绩表现或者在财务报表上短期业绩表现更重要呢,还是一个企业的可持续经营稳步增长更重要呢。一个企业创造社会价值有没有可能要比他追求股东利润最大化更有助于企业的可持续经营呢。当股东的短期利益诉求和企业的长期发展需求之间出现不一致的时候,企业的负责人、CEO是应该对股东负责呢,还是应该对企业负责呢。这一系列的问题在弗里德曼的文章中并没有得到清晰的解答。所以说如果一个做企业的人,看似引经据典地说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最大化股东利益,这应该是一种值得商榷的说法,不仅于此,这种思维方式会极大地限制一个企业可能在社会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我们这堂课旗帜鲜明地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就是一个企业的社会价值和商业价值是不可割裂的。这堂课有两个基本观点,首先,创造商业和社会的共享价值是任何一种企业都可能做到的,无论这是一个传统企业还是新兴企业,这是一个成熟的企业还是初创的企业,或者这是某一个行业的某一种文化背景下的企业,都可能有效地创造出共享价值。第二个观点是,创造共享价值将是商业领域一种新的趋势,他将成为商业创新和社会创新的新的源泉。那么在这堂课里我们的学生会做三件事情,首先他会学习理论知识,第二他会进行决策训练,第三他会开发自己的领导力。
掌握理论知识就是说我们会帮助学生理解各种各样的企业是如何创造共享价值的,我们会分析传统的企业和新型的企业,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文化背景的企业,他们如何创造共享价值。比如说,一个企业他是如何通过社会创新来提升自己的竞争力,激励自己的员工,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开拓市场的。一个传统的企业它是如何通过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变成更好的社会公民来提升自己的竞争力的。一种新型的企业,例如社会企业以后我们要提到,他又是如何通过管理一个商业生态系统,这个商业生态系统包括各种各样利益相关方,比如说跨行业的不同类型的企业,比如说政府和立法机构,或者说金融机构,是如何通过改变这样一种商业生态系统或者改变一个企业的外部环境来实现他的社会使命,同时提升自己的竞争力的。具体来讲,一个传统的企业是如何可以创造共享价值呢?那这堂课就会分析,像IBM、高盛银行或者中国的一些传统的制造型企业,他们是如何通过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来开拓新的市场,来激励自己的员工,来改进他们的竞争的位置,或发掘自己独特的竞争优势,从而实现商业价值、社会价值和员工价值的统一。新式的企业又是如何创造共享价值的呢?这门课会分析两类新式企业,一个是社会使命企业,或者叫做社会使命驱动型的企业,还有一类叫做社会企业。这两类企业在欧美的许多国家都已经得到了法律的界定和规范。社会使命驱动的企业呢,他是指根据法律的要求需要具备商业和社会双重目标的企业。例如说美国的L3C型企业,或者叫做低利润型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组织形式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在他的公司章程里明确的表达出,企业社会目标是企业追求的主要目标之一,而不仅仅是要最大化股东利润,并且这种企业要受到由多元利益相关方所组成的委员会以及政府的监督。又比如说美国风起云涌的B Corporation运动,是指由美国的一家叫做B Lab的机构所认证的一种新型企业形式,叫做B型企业。B型企业实际上是盈利性的商业企业,但是他需要做到三件事情,来说明它为社会服务的特征。首先他需要填写一个网上问卷,他需要在一系列的社会和环境指标中达到一定的分数;其次他需要改变自己的公司章程,需要确保企业的管理层在制定决策的时候,不会损害到多元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并且能够有效的保障利益相关方的权益;第三,B型企业需要签署一个公开的宣言,他要宣誓这个企业的活动,这个企业使用收益的方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不会有损于多元利益相关方的权益等等。(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