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学生运动会是按照《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型综合性体育运动会申办和筹办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首次将大、中学生运动会合并后举行的一次全国性学校体育重大活动,是对近年来上海海事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体育改革发展成果的一次全面检阅和集中展示,是强化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举措。
根据《第十三届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第八条参加办法第(一)项要求:游泳(大学乙组)按照规定录取前16 名进入决赛。各单项报名人数等于或不足16 人时直接进入决赛(不再举行预赛);凡预赛项目第16 名成绩相等,则并列第16 名者均进入决赛;接力项目报名队伍等于或不足16 队时,直接进入决赛(不再举行预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