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在部分省份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
根据国家有关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精神,为吸引优秀学生读师范,鼓励优秀青年当教师,北师大在部分省份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
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北京师范大学招生体检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招生计划
2010年北师大采取直接招生与入学后选拔相 结合的方式确定享受免费教育师范生。
按师范专业直接招生。为重点助推西部基础教育崛起,北师大在部分省份,主要在西部和中部省份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其它省份只招收非师范生。具体见《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招生来源计划表》。
入学后选拔。为鼓励有志青年读师范做教师,同时为非师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在新生入学二年内,非师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提出转入免费教育师范生申请,学校根据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规模,择优确定申请进入师范专业的免费教育师范生。
招生程序
填报志愿。在提前录取批次志愿栏中填报北京师范大学师范生招生专业(师范专业)。填报志愿时间及要求,按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
高考录取。参照《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中录取原则部分的相关条款执行,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签订协议。被我校师范专业直接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须同时持本人或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一式四份)及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非师范专业学生在入学后,经自愿申请,择优选拔转入师范专业的,由本人或本人及其监护人在《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上签字后,协议即生效。
享受待遇
在校四年学习期间,享受免费教育(即免缴学费、住宿费,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400元)。
享受免费教育的师范生,同时可享受学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履约方式
免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不少于十年。到城市学校工作的,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两年。
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在中西部部分省份实施“优师计划”。该计划坚持“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面向实施省份优秀高中毕业生,择优招收本科定向就业师范生,为实施省份欠发达地区定向培养志存高远、乐教适教的基础教育高素质师资和未来教育家。“优师计划”招收的定向就业师范生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培养。
2021年面向安徽、甘肃、广西、贵州、海南、河北、湖南、宁夏、青海、陕西、四川、新疆、云南等13个省份招收本科定向就业师范生。
2021年计划招生400人。根据各省份定向就业县数量、师资队伍需求等,确定分省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历史学、地理科学、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