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湖北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2025年湖北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员现场确认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网上申请
2025年9月10日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成“学位申请”中的相关内容,包括查询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逾期申请将视为本年度下一批次申请人。
二、现场确认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2月23日(周日)
(二)具体流程
1.审核相关纸质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打印页(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者认证,申请时间更新为最近三个月以内)。
(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A4纸同一面上)。
(5)蓝底照片(4张2寸,背面写上姓名)。
(6)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成果的证明材料。
现场确认将对申请人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则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2.现场拍照进行图像及指纹采集、签署《知情承诺书》和《资格审查结果表》。
三、同等学力申硕流程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和考试
1、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按相关规定缴纳第一阶段费用后由申请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和考核。
2、课程采取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授课方式组织教学(具体授课时间、地点与方式另行通知)。
3、申请人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课程考核后,由学校颁发相应学科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合格证书。
4、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4年内通过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和全部课程考核,4年内未通过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第二阶段:学位论文指导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和全部课程考核后,在导师的指导下,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学位论文撰写及学术成果准备。
第三阶段: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查重、评阅、答辩等,按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后,经湖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颁发湖北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3、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学习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超过期限者,本次申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