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在职研究生是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心理学高层次专门人才设立,湖北大学教育学院有教育学系、心理学系、教育技术学系、高等教育研究所、实验中心等教学科研单位,是一个涵盖有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包括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原理、高等教育学、教育技术学4个在职硕士学位点)、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下面是湖北大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
一、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研究方向
1.学校心理辅导与咨询研究 该方向立足解决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健康人格的培养、心理健康维护以及异常心理的诊断和干预等现实问题。在基础研究层面,探讨当代青少年人格结构与人格发展的主要理论问题;在应用研究层面,探讨儿童与青少年健康人格培养与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及实证研究,科学运用学校心理辅导与咨询的理论、方法和技术。
2.认知与社会发展研究 该方向主要研究的是个体的认知和社会性发展。在基础研究层面,探讨核心领域的认知发展研究,尤其是影响心理发展的因素、关注文化在发展中的作用及研究神经系统和认知发展之间关系,关注知觉、注意、记忆和语言等认知活动在人生不同时期的特征,以及促使认知发展变化的神经机制;在应用研究层面,探讨亲子冲突中的父母控制、儿童冒险行为的预测与保护因子等。
二、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培养计划者,经学校批准可延迟半年至1年毕业。完成培养计划且成绩优秀者,可提前一年毕业。
提前毕业基本条件:
1.政治表现好,没有违纪记录;
2.按教学计划修满学分,所有必修课程成绩均在80分以上,其中专业学位课程成绩在85分以上,英语六级成绩426分以上;
3.在cssci收录期刊上以第一署名发表至少一篇专业论文,3000字以上;
4.学位论文达到研究生处规定的要求;
5.跨专业学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所选两门本科补修课程成绩须90分以上,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校审批,可提前半年毕业。
三、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实践环节
1.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实践环节采取教学实践、科研训练和管理实习等方式,一般安排在第4、5学期。本专业硕士生经常性调查研究的形式是:用问卷、访谈、实验等形式进行各种心理学调查和研究,参加学术会议,参与导师主持的课题研究工作等。调查研究一般安排在第4、5学期,各种形式的调查研究相加,累计时间为4周左右。调查研究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调研结束时,研究生应写出调查报告,由导师评定成绩。教学实践总学时不低于36学时,科研训练、学校心理辅导与咨询以及管理实习时间不少于一个月。考核成绩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考核合格计2学分
2、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硕士生教学实践的形式是:讲授本科心理学课程一章,协助导师辅导与答疑、指导本科生论文写作,参与学校心理辅导、咨询及治疗等实习工作。合格者可计2学分。
3、已有2年以上心理学教学经验者经指导教师同意可免修教学实践。
四、培养方式和方法
1.硕士生培养采取导师指导与专业小组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把握本门学科的前沿内容,又要密切结合教育实际,强调学生教育教学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
2.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课堂讲述与自学讨论相结合、校内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培养过程要注意理论思维能力的培养,科研方法训练以及外语水平提高,以增进硕士生科研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加强学生实践环节和研究能力的培养力度。
3.成立导师组,发挥团队培养的作用。
4.重视和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培养过程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相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