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在职研究生培养目标
会计法务在职研究生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兼有基本的会计学专业知识,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从事会计法务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学人才。
会计法务在职研究生主要课程
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管理学原理、会计学、成本管理会计、司法会计、财务分析、会计信息系统等。
天津商业大学在职研究生毕业生就业去向
学生毕业后可从事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会计法律事务工作;各类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机关的会计法律服务工作;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司法实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