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硕士(MPAcc)是会计学院下设的专业,会计学院建有现代会计研究所,成本控制与绩效评价研究中心,会计系、财务管理系和审计系,下设会计、财务管理、审计、会计信息化和财税等五个教研室。财政部专项资金资助建设的会计信息集成与分析实验室系信息产业部电子商务与会计电算化重点实验室。与中国航空第二集团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等合作建立了教学科研基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专业硕士(MPAcc)培养方案如下: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全日制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MPAcc)是与财务总监任职要求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培养具有较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国际化会计专门人才,并达到如下具体目标:
掌握会计、财务、审计及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了解相关领域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在会计领域具有独立从事业务设计与运行、分析与集成、研究与开发、管理与决策的能力。
具有从事高层次会计管理工作所必备的国际视野、战略意识和领导潜质。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顺利阅读本领域国内外资料和文献;具有国际视野,懂国际惯例。
二、专业设置及研究方向
专业:会计专业硕士(MPAcc)
方向:
(1)会计决策与控制
(2)财务管理与资本运营
(3)审计鉴证与管理咨询
(4)企业税务管理
三、学制与年限
本学科学制为2.5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年,参加专业实践、科研、撰写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的时间为1.5年。
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
四、培养方式与原则
(一)学习各环节的设置、安排及学分要求
1.课程学习时间为2学期。课程设置由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组成。学位课包括公共学位课、专业基础学位课、专业必修学位课三类;非学位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全校公共选修课两类。
2.本学科允许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跨学科选修专业基础学位课、专业必修学位课、专业选修课,所修学分可以计算作本学科培养方案选修课学分。
3.本学科允许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在本学科培养方案内多选修专业学位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所修学分可以计算作本学科培养方案选修课(含专业选修课和全校公选课)学分。
4.MPAcc的培养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等培养环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在一年内完成(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参加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学位论文要结合专业实践完成,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
5.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教学内容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模拟训练、沙盘演练、现场参观研讨、参与企业咨询等多样化的实践教学方法,逐步增加实践教学的比例;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每门课程除理论教学外,还包含必要的课程设计或课内实践环节。
6.开辟第二课堂。为拓宽研究生知识面,本专业邀请实务部门、政策制定部门和监管部门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或本校有相关工作和研究经历的教师定期开展本专业前沿动态讲座,引导学生关注前沿发展动态和实际问题。
7.重视、加强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8.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9.根据学科发展与社会对人才培养要求,可以对培养计划内部分课程进行调整,建立开放性、动态性课程内容改革机制,如课程模块化教育改革、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等,充分体现前沿把握、社会参与、学创研用结合。
(二)导师负责制与培养要求
1.会计专业硕士学位采取“双导师制”,即聘请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和政府部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且理论造诣较高的专家担任企业导师,与本校导师共同指导、培养的方式。企业导师须独立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教学任务,参与指导学生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职业规划等多个环节的工作。
2.加强实践环节,注重培养实践研究、应用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
(三)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重要的教学环节。
1.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1)构建校企联合培养基地
发挥学校地处民营经济大省和经济开发区的地域优势,主动与大型企业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等企事业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的校企联合培养基地。
(2)构建校内培养基地
充分整合、利用校内现有学科资源优势,依托学院会计信息集成与分析实验室和省级会计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拓展校内培养基地建设,发挥重大项目、重点团队的载体作用。
(3)构建科研实践平台
充分发挥导师个体承担横向课题的载体作用,引领学生参与横向课题研究并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
2.专业实践教学安排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后方可进入专业实践阶段。一般应于第二学期结束后开始专业实践,持续时间至少为半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专业实践时间一般为一年。
3.专业实践有关要求
学院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实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1)学生在专业实践前应制订专业实践计划。一般应于第二学期结束前与导师一起制订并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并及时报学院。
(2)学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应解决有研究意义、有一定难度且主题明确的实际问题,同时深入企业,体验企业的文化和运作方式,并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工作周记》。
(3)学生在专业实践结束后应进行总结,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填写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简称“专业实践考核表”)上。
4.专业实践的考核
对专业实践的考核分为专业实践活动和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两部分。
(1)专业实践活动考核。导师根据研究生的汇报、专业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及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记5学分,考核不合格者不计学分。
(2)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考核。在学习期间必须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独立或协助指导老师通过实地调研形成教学案例、参与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并形成管理咨询报告、参加MPAcc案例大赛、发表案例研究方面的学术成果。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参与的案例开发工作情况或科研成果评定成绩,考核合格记2学分,考核不合格者不计学分。
学生的“专业实践考核表”应于第四学期结束前2周内提交到学院审核并备案。学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参加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四)跨专业入学学生补修课程要求
对非会计类专业毕业的在职研究生学生(指非会计、财务、审计专业),在入学后必须补修会计专业大学本科阶段的“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审计”等四门主干课程,补修课程经考试合格,其成绩记入学习档案,不计学分;补修课程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
有下列情形并能提供有效证据的,可申请免修相应课程:
1.大学本科阶段辅修会计学专业、二专业为会计学专业或取得会计学专业双学位证书的,可免修上述四门课程,或免修已选修并参加考试合格的相同课程。
2.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成绩通知单(60分及以上)或全科合格证书,根据合格的科目免试相对应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