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统计学研究生专业是经济学院下设的专业,经济学院拥有应用经济学和统计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产业经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统计学等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资产评估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建有浙江省统计科学研究基地。学院设有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统计学4个本科专业,其中,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2个专业为浙江省重点建设专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统计学在职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如下:
具有统计学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专门知识,能够运用计算机技术从事本专业的科学研究工作及实践,能够从事统计学专业教学工作,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的人才。
专业设置及研究方向
1.经济统计研究方向:① 经济统计方法及应用 ② 统计调查与分析
2.数理统计研究方向:① 应用统计分析 ② 数据挖掘方法及应用
三、学习年限
本学科学制为2.5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年,学术型硕士参加科研、撰写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的时间为1.5年。
四、培养方式与原则
1、学习各环节的设置与安排及学分要求
(1)课程学习时间为2学期。课程设置由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组成。学位课包括公共学位课、专业基础学位课、专业必修学位课三类;非学位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全校公共选修课两类。硕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至少应修满32学分,其中学位课19学分,非学位课不少于10学分,必修环节3学分,但一般不超过33学分。
(2)本学科允许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跨应用经济学学科选修专业基础学位课、专业必修学位课、专业选修课,所修学分可以计算作本学科培养方案选修课(含专业选修课和全校公选课)学分。
(3)本学科允许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在本学科培养方案内多选修专业学位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所修学分可以计算作本学科培养方案选修课(含专业选修课和全校公选课)学分。
(4)根据学科发展与社会对人才培养要求,可以对培养计划内部分课程进行调整,建立开放性、动态性课程内容改革机制,如课程模块化教育改革、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等,充分体现前沿把握、社会参与、学创研用结合。
2、导师负责制与培养要求
硕士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由治学严谨、学术水平较高的教授或副教授担任。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严格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3、其他
硕士生培养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五、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要求
论文篇幅一般不少于2.5万字、论文摘要1千字左右。论文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中外文摘要、目录、绪论、文献综述、理论部分、数据处理或算法程序、案例研究、结论、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
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论文要求立意新颖,观点独到,论证严谨,论据充分,数据翔实,方法科学,结论合理。
2、发表论文等科技工作要求
发表论文要求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3、论文选题与开题
论文选题应兼具一定的理论深度与重要的现实意义。鼓励选择学科前沿领域的课题,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前沿性。硕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资料、调查研究,对本学科的现状及国内外发展动态、趋势、应用前景等有较全面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提出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这项工作一般要求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
4、论文答辩
按照在职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在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后,经导师同意,方可申请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工作一般要求在每年的一月底之前完成。
5、毕业与学位授予
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可予以毕业并颁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通过正式学位论文答辩,并由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经济学学位。
六、其他
非统计学专业毕业的新生须在导师指导下确定修补课程:统计学基础、抽样理论与方法、国民经济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