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行政管理在职研究生专业经教育部批准设置,并开始正式招生,获批山东省本科高校特色专业。
行政管理在职研究生专业依托山东政法学院法学学科优势资源,以为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培养“懂法律”、“通政治”、“精管理”的应用型专业人才为目标,发展至今已逐步凝练出以政府改革与依法行政、公共政策与社会治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为核心的教学内容,构建起了较为成熟的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理论拓展、实务技能)、实践实训课等多元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专业教师中教授、副教授约占40%,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90%以上,拥有一批省级“理论人才百人工程”专家、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和教学名师。
优越的教学条件和先进的教学理念保证了人才培养的质量。山东政法学院在职研究生专业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50余人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到90%以上(其中考取公职人员和研究生的比例近40%),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
二、培养目标
三、培养要求
行政管理在职研究生专业毕业生应该在知识、能力和素质三个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一)知识要求
1.具有较为完整的行政管理专业知识结构和较为宽广的行政管理专业视野。
2.具备扎实的行政管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
3.了解中外行政管理的主要特点、工作惯例及相关知识。
(二)能力要求
1.具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基本观点及方法分析和解决理论与现实问题的能力,较高的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交流能力,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较好的体育运动技能和锻炼能力,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2.具有运用管理理论和现代管理分析方法的能力,利用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等方法进行分析和研究的能力。
3.具有进行人力资源管理运作、办公文秘、人际沟通、政策分析的实务操作能力,一定的文献检索与科研创新能力,较强的团队合作与职业适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