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大学在职研究生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1:具备基本的人文、科学素养,具有相对完备的法学理论和实务知识,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实践技能,达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对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的要求。
法学在职研究生培养目标2:适应立法工作、审判工作、检察工作、行政执法工作等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工作的需求。
培养目标3:满足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律师工作,以及公证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
二、成都大学在职研究生毕业要求
法学专业毕业学生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拥护宪法;应具有扎实的业务素质,熟悉宪法法律知识,形成法治思维,熟悉案例分析、规范解释等法律方法,具备较高的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法治实践水平;应养成良善的道德品行,能自觉地践行法律职业伦理,恪守法律职业道德。
法学在职研究生具体而言,其要求有以下五点:
毕业要求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为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而奋斗的崇高理想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理解法律职业的性质和责任,养成良善的道德品行,能自觉地践行法律职业伦理,恪守法律职业道德。
毕业要求2:能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运用相关法学专业知识,恰当表述对应的法学问题;能对立法、司法、执法中的具体问题,给出解决方案,并适用正确的法律条文予以判断。
毕业要求3:能够运用法律知识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能够在政治、经济、文化等现实约束条件下,根据需求设计与问题对应的法律解决方案。
毕业要求4:掌握与法学专业相关的技能、资源和工具;掌握与法学专业相关的现代信息技术工具及其应用原理;能够选择和使用恰当的信息技术工具作出正确判断。
毕业要求5:能参与团队合作;能听取其他团队成员的意见,并提出自己的见解;能胜任团队角色,履行相应职能。
三、成都大学在职研究生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法学
核心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
四、成都大学在职研究生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法学专业认知、法律辩论、刑事诉讼法实验、民事诉讼法实验、法务办公软件应用与文献检索、案例研讨、法律诊所、专业实训、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