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在职研究生面向21世纪经济发展,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法学基本理论知识、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需要的法律实践能力,掌握建筑工程基础理论,具备创新观念,能在公、检、法、司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建筑、房地产、涉外经贸等行业从事法律工作, 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专门人才。
法学在职研究生开设工程法和涉外商务法两个方向,学生不仅掌握扎实法学基础理论,而且还具备娴熟专业技能与实践应用能力。法学专业培养的人才能够胜任公、检、法、司等国家机关的司法行政工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具体法务工作,尤其适合在建筑行业、涉外经贸行业从事法律工作。
法学在职研究生现有教职工42人,其中,专任教师30名,正高职称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16.7%;副高职称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30%;中级职称1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53.3%;具有博士1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36.7%%;具有硕士学位教师1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53.3%;“双师型”教师(拥有教师资格证和律师资格证、专利代理资格证)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