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特殊教育专业(师范专业)
教育学院拥有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学原理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教育学和心理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成人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特殊教育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教育经济与管理1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教育学原理专业、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授予权;教育硕士在职研究生(教育管理专业、小学教育专业、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公共管理硕士(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业学位授予权。
全院有教职工52人,其中专业教师42人。教师中教授21人,副教授12人,讲师9人, 近80%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学院有博士生导师15人(其中兼职4人),硕士生导师28人。
辽宁师范大学特殊教育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特殊教育机构师资、特殊教育科研人员、特殊需要者的社会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
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特殊教育专业掌握有关教育学、心理学、特殊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具有全面系统的诊断和教育各种身心障碍儿童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国内外本学科的最新发展方向,并具有从事特殊教育科研与教学的实际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初步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身心健康。
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特殊教育专业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教育学原理、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统计与测量、教育科学研究方法、遗传学、智力落后儿童心理与教育、视听障儿童心理与教育、行为矫正、特殊儿童的教育诊断、中外特殊教育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