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3年。按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答辩通过的硕士生可以在2年——3年完成学业。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北京地区的定向、委托培养在职博士生的学习年限可以为4年。硕博连读生、本科直博生学习年限为5年。
北京师范大学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要求硕士研究生具有较扎实的土地资源管理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在国内外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及其新的进展;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对所研究的问题能够做出较好的成果;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够胜任各级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中的管理工作,胜任高等院校本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
管理学院社会保障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3年。按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答辩通过的硕士生可以在2年至3年完成学业。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北京地区的定向、委托培养在职博士生的学习年限可以为4年。硕博连读生、本科直博生学习年限为5年。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硕士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3年。按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答辩通过的硕士生可以在2年至3年完成学业。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经济管理专业具有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3年。按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答辩通过的硕士生可以在2年至3年完成学业。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北京地区的定向、委托培养在职博士生的学习年限可以为4年。硕博连读生、本科直博生学习年限为5年。
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拥有两个授权的一级学科:系统科学、公共管理。现有本科专业4个:管理科学、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硕士研究生专业12个:系统理论、系统分析与集成、系统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行政管理学、土地资源管理、社会保障、教育经济与管理、政府经济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图书馆学、情报学;另有国家首批招生的公共管理硕士(MPA)。正在招生的博士研究生专业7个:系统理论、系统分析与集成、行政管理学、土地资源管理、社会保障、政府经济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系统科学、公共管理。其中系统理论是国家重点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