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大学犯罪学中心主任Ian Loader教授在北京师范大学做:英国的犯罪学与刑事司法改革的讲座。Ian Loader教授介绍了英国的犯罪学在过去三十多年的产生历史及其应用。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犯罪学学科就开始崭露头角,但那时犯罪学的影响力非常小,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犯罪学才逐渐变成了一个自治的学科。犯罪学的扩张和西方法治社会中出现的种种现象密不可分,一个重要原因是犯罪学涉及的调查对象,如治安、保卫、司法、惩罚、被害人控制、秩序、安全等因素在西方公民的意识中和管理机构的讨论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犯罪秩序控制领域有了很多决定性的改变,如大规模的监禁、私人保安监视居住的发展、刑罚的民粹主义、被害人运动的兴起、跨国犯罪控制网络的发展、因特网等因素的出现,证明犯罪和犯罪控制在当今社会关系和政治文化中存在着重要的影响。该如何看待犯罪学及这一学科的发展历史呢?
Ian Loader教授认为,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犯罪学的发展涉及到诸多领域和问题,很难用一句话来进行总结。Ian Loader教授还着重介绍了犯罪学这一学科所处的英国文化、政治背景。犯罪学之所以能在英国从一个不为人知的领域发展为一个庞大的学科,跟英国的文化和政治背景密不可分。Ian Loader教授强调英国的犯罪学应该生产一些有用的知识来促进这一学科的影响力。复杂的社会运动和政治影响促使英国的犯罪学从一个微小学科成为刑事司法领域里的一个热点,但同时也迫使我们必须妥善处理犯罪学与媒体、政治之间的关系。针对同一个问题,必然会有多种看法,犯罪学在论证一个问题合法化的时候必然会面对道德上的反对。犯罪学不仅要考虑到犯罪的预防,还要考虑经验研究与规范研究。犯罪学在扩张的时候不仅要和民众对话,还要和政策制定者进行交流。
Ian Loader教授在北京师范大学强调从英国的犯罪学发展历史与英国刑事司法改革中,可以得到三个经验与教训:一是犯罪学研究中的没有反思性的研究会影响犯罪学的自治性;二是犯罪学在生产知识的时候必须要考虑相关的制度背景;三是要多视角、跨学科地进行犯罪学的研究。
犯罪学(Criminology),是一门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广义上还包括专门寻找犯罪行为出现的实际原因,以提供一个方法减轻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影响。在我国大陆地区,无论理论研究还是实际操作范围,犯罪学隶属于法学,属刑事法学方向。
我国对司法的理解是广义上的,司法不仅包括审判,而且包括对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甚至判决的执行。因此,在理论上,我国学者主张的刑事司法协助也是广义的。“刑事司法协助包括各国为最终实现对罪犯的制裁而开展的各种类型的国际刑事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