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国家对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的需求,华东政法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招生名额100名。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体检符合规定标准。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三年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
1.复试报到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复试报到时,报考者将《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学历和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资格审查。
2.《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由考生本人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登录学位网下载,由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学校不予录取。
三、录取
1.根据报考者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2.以虚假信息取得入学资格的报考者,经查实取消学籍。
四、教学培养和学位授予
1.学制:三年,其中授课时间为两年。
2.学习方式:分散授课方式(A班:利用双休日或晚上授课,B班:利用1个双休日和1个工作日授课)。学生在参加复试时必须选定授课方式,一经确定不予更改。
3.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成绩合格,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五、培养费
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2,000元,合计人民币3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