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陈力丹教授作了一场题为“必要的新闻理念”的讲座,陈力丹是新闻学院新闻学责任教授、传播学方向博士生导师。博士后流动站站长、《国际新闻界》月刊主编、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新闻传播所所长、新闻史教研室主任。
中国人民大学广告学专业的学科基础课包括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概论、中国新闻传播史、世界新闻传播史、新闻出版伦理与法规、媒介经营管理。核心专业课程包括广告学概论、广告策划、广告媒体策略、广告创意与设计、广告文案、广告摄影、摄影造型技巧、图片编辑、广告专题研究等。此外,还可以广泛选修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编辑出版专业的有关课程,以及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经济学等专业的课程。
在此次演讲中,中国人民大学陈力丹教授结合了大量的案例分析了“新闻≠宣传”、“衡量是否新闻的标准:‘新闻价值’理念”、“新闻工作首先要对真实负责”、“客观性首先是一种新闻职业的理念”、“新闻法治的理念”、“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理念”六个方面内容。
陈力丹教授展示了几个案例,提出了新闻工作者应有“法律素养”、“人文素养”、“地理常识”、“世界历史知识”、“新闻史知识”、“科学常识”、“文字知识”等必要的新闻理念。随后,他结合现实的新闻报道案例指出了新闻与宣传的六大区别,并提出了现在有一些新闻工作者部不懂得什么是新闻,误把宣传当新闻,同时,他还提到了“新闻≠舆论”的观点,指出了新闻与舆论的不同之处。
随后,他分析了“衡量是否新闻的标准:新闻价值理念”,并提出了关于什么新闻事实具有新闻价值的十大标准。其中,他特别强调了用“著名地点”判断新闻价值的这一标准,他说,这一标准在现实的新闻报道工作中比较容易被忽略,而这正是新闻报道工作创新的一种方式。他还提到“新闻价值的实现会被打上多重的折扣”、“新闻是新闻机构内每天讨价还价的结果”的观念,他说:“发生时间和传媒工作特征。事件在一天的什么时间发生、记者是否在场、值班主任个人的偏好、照片的清晰度和文字的容量、信息等级的确定、版面的位置等等,都会影响新闻价值的实现程度。”
最后,他还提到传媒不仅要有新闻是否真实还取决于接受者的认同的意识;还要时刻记住传媒有意无意对事实的命名、定义影响新闻的真实以及“合理想象”在新闻报道中是不合理的理念。传媒更不应该成为虚假信息的制造者和传播者,新闻工作者应该深入现场、核实信息源,做到客观平衡报道,而编辑应该对自己新闻稿件进行正确的解读。陈力丹教授还提出了失实后的更正与当事人的考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