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召开了在职学习工作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方玉萍老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院长黄兴涛教授、主管在职学习工作的副院长吕学明教授、负责在职学习教务工作和团委的老师,历史学院硕士班和博士班各个班的各位班主任老师,以及各个在职学习班的学生代表参加了会议。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现有历史学本科专业,在考古学和世界史成为一级学科之前,历史学系具有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专门史、史学理论及史学史、历史文献学、历史地理学、考古与博物馆学等8个相关证书点,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历史文献学、专门史、史学理论及史学史、历史地理学、考古学与博物馆学等8个博士学位点
吕学明副院长首先传达了学校在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方面的精神,并通报了学院近期的有关情况和改革措施,要求同学们务必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术研究中不可投机取巧,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强调学校和学院对学术抄袭零容忍。他同时希望导师们切实负起导师责任,关心爱护学生,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办事,把好各个质量关口;同学们也应该尊重老师,经常主动与导师沟通,主动了解和重视自己的培养方案,积极参加导师组织的有关科研活动。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黄兴涛院长则强调了在职学习工作的重要性和学术诚信问题在在职学习学术成长过程中的关键性。他说研究历史的人应该对抄袭等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最为敏感和戒备,因为这些抄袭之作,总有一天要被后来的史学同行在史料中率先发现。要做学问先做人。遵守学术规范对同学们来说只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努力发现新问题、使用新方法和新史料,提出新认识和新观点,才是在职学习们更为积极的任务。现在是历史学习究的黄金时代,同学们要自觉做好人生规划和学术规划,志存高远,积极进取,在学术研究上取得创新性成果。大家还要学会自我管理,安排好时间,争取以优异成绩顺利完成学业。
会上还讨论了新草拟的《历史学院在职学习奖学金评审、科研项目立项评审办法补充规定》。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科研项目立项评审等,应该综合考虑学生的学分绩、科研能力以及社会工作等各方面。黄院长强调,奖学金关系到每个同学的切身利益,是体现学术和教育公平的切实环节,也是对同学进行规范教育最直接的“示范”。应当根据不同奖学金或不同层次评奖的不同要求,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规则,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奖学金的作用,激励同学们的学术热情。在这方面,自然应当多听来自同学们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