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的通知要求,加强国际仲裁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涉外法治人才,9月9日上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与武汉仲裁委员会在武汉仲裁委员会8楼会议室签署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联合培养协议。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周勇、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武汉仲裁委办主任罗平、副主任李登华、综合处处长苏勤,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简基松、副主任王广波、办公室主任侯竟、教学秘书杨捷和辅导员余安琪出席仪式,武汉仲裁办副主任李登华主持签约仪式。
武汉仲裁委员会主任罗平在签约仪式上指出,武汉仲裁委员会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两所知名院校联合培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这是提升中国仲裁在国际社会话语权,增强仲裁服务国家开放和发展战略能力,开创新时代中国仲裁事业新局面的现实需要。
简基松在致辞中指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武汉仲裁委员会的合作,能够创新涉外法治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体系,打造一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高素质专业化涉外仲裁人才队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一直高度重视国际法律人才培养,是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15所承担高校之一,也是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20所承担高校之一,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我校法律硕士涉外人才培养的充分信任,以及我校法律硕士涉外人才培养的历史底蕴和雄厚实力。
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周勇在最后讲话中指出,这次武汉仲裁委员会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围绕涉外仲裁业务发展,优化国际营商环境,聚焦涉外人才培养项目凝聚共识,共谋发展,体现了专业上的国际视野,将产生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效果,希望各方通力合作,培养选拔一批具有涉外专业能力,能够在涉外领域开展跨境高端法律服务的国际仲裁人才队伍,为打造一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高素质专业化涉外仲裁人才队伍奠定基础,为服务和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湖北、武汉国际仲裁事业的长远发展贡献力量。
按照联合培养协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武汉仲裁委员会将积极探索和创新涉外法治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体系,力争培养一批法学功底扎实、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仲裁法律制度的高层次应用型涉外仲裁人才。
转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