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法律经济学在职研究生,亦称法律的经济分析、法经济学、法律和经济学、经济分析法学等,是近40年来发展起来的一门经济学与法学交叉的边缘学科。山东工商学院法律经济学硕士点是法学院联合经济学院依托“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增设的二级学科硕士点。
硕士点师资力量雄厚,目前有专任教师21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8人,高级职称教师占全体教师的比例为81%。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9人,在读博士4人,博士和在读博士占全体教师的比例达到61.9%。
法律经济学在职研究生硕士点培养具有良好的人文与科学素养、扎实的法学和经济学等基础理论知识、勇于探索与创新的良好学风和学术品格、能够胜任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复合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的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知识和能力:
法律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专业选修课、跨学科或跨专业选修课、补修课以及实践活动和学术活动。总计36个学分。其中,学位公共课3门(6学分),学位基础课4门(11学分),专业必修课4门(11学分,其中专业外语2学分),任意选修课3门(6学分),实践和学术活动各1个学分。
法律经济学专业下设财税法经济分析和资源环境法经济分析两个方向。
法律经济学专业入学考试初试科目:101 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
、303数学三、801西方经济学。详见《山东工商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