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劳动关系在职研究生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及各级工会组织,采用“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管理”的复合式人才培养模式,在注重学生基本素质与发展潜能、主体性与创新创业能力以及适应国际化需要的能力等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的同时,突出培养学生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应用能力、业务操作能力和人际沟通与协调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人文与科学素养,具备扎实的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多学科理论基础,掌握现代管理技术与方法,通晓人力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专业知识,掌握处理劳动关系事务的现代技术手段和科学方法,具有较强的劳动关系构建、协调、争议处理等能力,能够在企事业单位、机关及工会组织从事劳动关系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山东工商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要求
培养具备扎实的劳动关系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及相关职业技能,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专业人才。掌握理论分析,实证研究、劳动关系实务等多方面的基本能力。
山东工商学院在职研究生应完整准确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掌握劳动关系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劳动关系方面的学习和研究、分析方法,了解国内外劳动关系的发展动态,具备进一步深入研究劳动关系的基本能力;
3、了解有关劳动关系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通过劳动关系工作实践和研究影响劳工政策的价值取向的基本能力;
4、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人际沟通、组织协调的基本能力;
5、具有独立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处理的能力,兼备理论基础与实务能力。
6、注重实践和实验教学,培养学生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实务能力。
7、要求学生通过劳动保障部“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为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打好基础。
8、由于本院是全总所属学院,为培养各级工会所需的人才,要求学生通晓工会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