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川大学法学院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班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基础与应用并重的办学传统,是四川省法学人才培养基地。四川大学法律硕士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人才为目标。
一、在职法律硕士报考条件
1、截止到报考当年7月31日满3年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2、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同时必须具备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资格或具有处级(含)以上行政级别的法院、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
3、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4、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
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四川大学单独组织,其余2门全国联考。
三、考试大纲:
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专业综合:《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