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在职研究生课程设置:《音乐学概论》是音乐学系四年级学生的专业基础课程。本课要求学生通过较系统地学习、了解与掌握音乐学学科的概貌,正确理解音乐学学科分类体系与分支学科之间的相互关系,初步掌握其主要分支学科的历史与现状、原理、方法与手段等,音乐学在职研究生在学习中、西音乐史与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基础之上,为进一步学习与研究打下理论基础。
《音乐学概论》开课学期为第七学期,为2学分(周学时:2/总学时:36),主要采用集体授课的教学形式,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课堂提问、研讨与课外阅读为辅。课后给学生提供必要的阅读文献与研讨课题,以回答教师的各种提问,以及完成有意义的讨论。期末考试一般采取开、闭卷结合方式。开卷要求写一篇不少于三千字的命题文章(也可在规定的范围内自由选择),闭卷则考察学生对基础知识掌握的程度,两者相加之和,即为主要考试成绩(百分制)。
沈阳音乐学院在职研究生教学目的:本课力求理论讲述准确、系统与资料详实;对各种学科与学派的介绍力求客观全面,充分体现“概论”特征;把握好广义的音乐学概念与狭义的音乐学概念、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传统学科与前沿性学科的关系,使学生能够较为完善与全面的掌握音乐学学科术语知识系统。
沈阳音乐学院在职研究生在课程衔接方面,《音乐学概论》将以《中国传统音乐概论》、《西方音乐史》、《中国音乐史》等课程作为基础;并为《音乐学概论》和《独立研究指导》等课程打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