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4年攻读法律硕士在职学习复试对象为参加2014年10月全国攻读法律硕士在职学习联合考试初试笔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者。今年中国人民大学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70分,其中英语40分,法律专业综合120分。
时间:2015年1月10日(周六)上午9:00-11:30;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明德法学楼)0601会议室;
复试方式:口试;
复试内容:政治理论、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英语;每科满分100分,60分及格,任何一科未达到及格的考生均视为不及格。
请参加资格审查和复试的考生携带《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和复印件;
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2014年人员攻读相关证书报考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注意:照片处需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人事档案章)。
复试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复试将分组进行,每个复试小组由三名教师及一名工作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
复试小组工作人员首先对复试考生个人信息进行核对,并查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或军官证)、学历及相关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然后由考生抽取题签;
考生按抽取的题签回答相应的问题,全部问题回答结束后,面试教师可就题目涉及的范围补充提问,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30分钟左右;
复试小组要对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
考生回答问题完毕,由每一位面试教师分别给出成绩和评语,经平均计算,得出每一位考生的单科成绩;
参考书目:
1、2014年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在职学习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教程,人大出版社 ;
2、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4年10月23日中国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4年攻读法律硕士在职学习复试名单:朱梅、李瑾、苏航、杨建赟、杨仕杰、孙元、姚学强、刘佳斌、马钰、付爱丽、任彦锦、徐丽玲、王立博、马成、王爱芹、孙超一、韩晓静、陈学明、王欢欢、康军锋、程岳、刘彪、马原、王戈舟、刘新建、李寅武、张雨、郭天天、周永行、马骥、许文、姜维、丁彤、孙静、杨可佳、侯雅丽、黄彬、张鹏、董飞、李博文、薛晟南、刘海龙、李霄然、沈小丽、任洁、解学锋、刘春娟、金晓林、万学超、田凡、张鹏、白宇光、刘恒、朱成福、高付建、蔡添、张丽、王捷、宋钗郡、何乔、赵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