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刑法在职研究生专业是法学院下设的研究生专业,法学院现设法律学系、国际法学系、知识产权系3个系,拥有WTO法律问题研究中心(国际法研究所)、法学研究所、政府管理法制研究所、刑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环境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程序法研究所、法律基础课教学部等9个教学、研究机构。湖南师范大学刑法学科学学位在职研究生培养方案如下:
一、学科简介
刑法学是对刑法规定的犯罪与刑罚的规律、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实践进行理论研究的科学。加强刑法学研究对于我国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湖南师范大学刑法学科2004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本学科现有教学研究人员10人,包括教授4人,副教授3人,讲师3人,其中法学博士5人,形成了一支学历层次高、职称结构和学缘结构合理的研究团体。学科的研究集中于腐败犯罪的控制理论与实践、国际刑事司法制度以及刑事审判制度和犯罪行为的矫正等问题,在中国刑法学、国际刑法学、犯罪学等领域初步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近五年来,主持省部级课题10项,获省部级奖9项,发表论文140多篇,出版专著15部,每年为社会培养刑法学专业人才20名左右。
二、培养目标
刑法学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具有坚实、系统的刑法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地掌握一、两门外国语言,视野宽广,能力突出,能独立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胜任刑事司法实务的高层次人才。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在达到学校规定的提前毕业的条件下,允许提前毕业,但最短学习年限不得少于2年;在学制规定的基本年限内,未能完成全部学业,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年(不含休学时间)。
四、本专业研究方向及简介
(一)中国刑法学
主要研究犯罪构成及刑事责任原理、刑罚原理、定罪量刑的基本制度和规则等问题。
(二)国际刑法学
主要研究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国际犯罪及责任、国际刑事诉讼程序和司法合作等问题。
(三)犯罪学
主要研究犯罪现象及其发展趋势、犯罪产生及变化的原因、预防犯罪的对策等。